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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06-10-18 10:05 发表 如果你在论坛里谈话也用软件做媒介,我真佩服你有如此画蛇添足的功力,或者说你的电脑是不装windows的,我从来不用那些劳什子软件。不会说这是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吧?你使用盗版的PM软件不合法,好像应该和你是 ...
原帖由 null_sign 于 2006-10-18 10:09 发表 自由支配自己财产和随时与亲人见面是两个不相关的事情,凭什么因为不能自由支配自己财产的同时,随时与亲人见面的权利也被剥夺了?就事论事嘛。
原帖由 null_sign 于 2006-10-18 11:00 发表 请注意是"随时与亲人见面",请不要把前面随时两个字忽略掉.原来可以以一个"不想浪费资源"的理由,就可以剥夺人的某种权利了哎. 权利——公民或法人依法行使的权力和享受的利益(跟义务相对) 玩D的话 ...
法律会因为某人没有尽应尽的义务而惩罚其相对应的权利,但不会连带惩罚其他的权利。
法是维护阶级统治的工具,如果没有完全执行的能力,这只能找一个比较合适的方式。
原帖由 chch 于 2006-10-18 10:20 发表 你看不懂我的意思就不好说了,我就不纠缠了 我只想要你“评价一个事物的资格是怎么来的,是谁给予的”请给一个一般性的解释,你的结论还没到一般性啊,或者再说一次吧,不过是既然结论就要概括一点
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06-10-18 13:43 发表 是我看不懂你的意思还是你根本没把我告诉你的概念放在心上?我自认为这种解释已经接近傻瓜级别,再有人看不懂真是不能以一般论了。 评价一个事物的资格是怎么来的? 很简单,争取来的。别人承认来 ...
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06-10-18 07:01 发表 噢哟,你终于也知道什么叫胡扯啦?阁下把生死之类的丝毫不带有任何付出给予性质的现象来对比商业活动中权利义务的对立统一关系,到底谁先在胡扯?顺便一说,这些“义务”,乃是你自杀后一种可能的利益,一种对社会隐患消除的促进机制。而如果你天生具备一种人类渣滓的性质,可能在死后会给社会带来这样一种利益,你就算有资格了。ok? 评论游戏的资格产生于购买正版之后?谁跟你这么说的?评论资格的产生是鉴于你拥有“购买z版,且长期购买z版不购买d版”的能力才作数的,是被厂商认可,承认出来的。资格乃需要被承认才存在。你不会认为这种逻辑关系很荒谬吧?你的评价资格被谁承认?哪个权威机构?或者是厂商,人家不承认,你有什么资格? 说不过趁早闭嘴,甭拿捏那懒不懒得的臭架子,谁吃你这套你找谁去。最先胡搅蛮缠的可不是我。你懂日文,对对,你多懂呀?人家不过顺手打上的东西也能让你眼尖到叫嚷,可见你内心多么脆弱,可怜的孩子,屏幕后的双眼一定噙满了悔恨的泪水。
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06-10-18 07:07 发表 正版义务说我不知道还是那家机关规定的,我一直以为这是正常且健康的商业机制下一种必然的发展趋势。原来阁下是反对一个市场需要有健康发展规划的,知识产权是天生不该受到重视的。 资格是被赋予的,其赋 ...
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06-10-18 15:13 发表 姑且不说人家玩家是否有承认你的能力,根据什么来承认。 就算承认了,有什么用处?要知道资格这东西,获得谁的承认是很重要的。 当然,我肯定任何人的承认都属于一种资格 ,但我敢肯定,获得霍金的承认和获得未庄老q先生的承认,这个资格的份量可是绝对不会相同的。如果你认为这就算是一种资格,那么也就随你了。反正天下不怕精神胜利者多一些。 ……
原帖由 Autumnsea 于 2006-10-18 15:58 发表 还有厂家承认说 再说一遍,资格是否由厂家给,这点很值得怀疑,玩家群为什么不行?
原帖由 null_sign 于 2006-10-18 16:53 发表 那你这个所谓的“资格”最多也仅仅局限于那些承认你的人这个范围内,对于不承认你的人,你所谓的“资格”存在么? 现在连用D版的人都有一部分不承认你所谓的“资格”,其他守法的,使用Z版的人承认么?厂商承 ...
原帖由 nbnbnb 于 2006-10-18 17:23 发表 质问别人之前,自己起码应该拿出个令人信服的结论吧?依您的统计,全国13亿人口中,有多少玩游戏的?这些人中,玩D的占多少人?玩Z的又占多少?他们当中,有多少玩Z的反对D的评论权?玩D的当中,又有多少玩D的人不承认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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